家长们写给茂名执法部门的信

Posted by     "Anonymous" on Saturday, May 1, 2021

下面是该案家长一审后曾写给茂名公检法有关部门的信,虽然他们的孩子根本无罪,虽然他们如何顾全大局,但是他们锥心泣血的言词并没有感动这些“领导”,他们对家长的肯请视而不见,他们根本不考虑什么国家声誉,他们忠于党的誓言在利益面前什么也不是!

正文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4名同案孩子中十位孩子的家长(本案的许多家长还没有联系到,如联系到应该也会联合鸣冤)。

本案一审法院判决书中漏洞百出的裁判依据和理由,触目惊心的判决结果,很可能会给“国家高层领导形象”和“政府形象”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现今,网络平台已有许多关于本案的相关文章和信息在传播,已形成很大点击量,已对“国家高层领导形象”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所以,我们这里锥心泣血地写下这些肺腑之言,恳请您监督本案依法审理,以阻止“悲剧”的蔓延和舆情的引发,以让本案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犯本案大多恶俗维基网站会员同样错误的国内网民,从来没有被当地执法机关拘留过,更没有被批捕和判刑过,本案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把中国的网络寻衅滋事罪犯罪标准下探到“空前”低的程度,严重违背了最高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

犯同样错误的同案其它九百多名恶俗维基网站会员,并没有被所在地警方认定有犯罪行为!而本案一些恶俗维基会员的错误行为,远轻于“同案其它几百名未抓会员”的错误行为,一审法院把本案所有的恶俗维基会员“从重”定罪,明显违背了刑法:“同案,必须是处罚标准相同”的原则,明显违背了刑法:“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原则!

比对全国同类案例,比对各地警方对同案犯的处罚结果,并结合法律层面分析,除茂名公检法以外,任何法律人都可以得出一个千真万确的结论:本案一审判决是一个惊天冤案!

本案24名当事人中,9人是未成年人犯罪,5名成年人被抓时未满20岁,6人是在校本科生,3人是刚大学毕业,3人是在校高中生,2人是在校中专生,10人是本科学历!

本案10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中,有6人是本科学历(其中4人是在校生),一人是未成年人,一成年人未满20岁,一人是刚大专毕业,一人是刚满20岁只有小学文化的“本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这个所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很可能将同时创造五项记录:

  • 第一、本案可能是全国唯一的不追求经济利益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第二、本案首要分子被抓获时年仅二十岁,可能是国内最年轻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 第三、本案羁押的人员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是9人,占本案总人数的比例是将近40%,这可能是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最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第四、本案专案组及检察院认定的本案“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均是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孩子,可能是全国平均年龄最低、唯一没有30岁以上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第五、本案检察机关认定的10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中,高达百分之六十是本科生,可能是全国平均文化水平最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案专案组把恶俗维基网站会员当替罪羊,为立功丧心病狂的将本案定义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涉政涉密案,目的是为了蒙蔽领导,以便邀功、立功、包庇主犯、权钱交易和逃避责任,并以这些自私自利的原因,蒙蔽和操控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这,才是本案的真相!

(详细分析见 附文! )

本案这些没有阅历的年轻人“因言”而“获罪”,因“没有甄别的贡献值”而获罪,因“案件涉政涉密,律师看不到“秘密卷”内容,不能有效答辩”而获罪,而且犯同样错误的“成年人”几乎没有被公诉过,这些孩子如果最终全部蒙冤,或许会导致这起“惊天冤案”演变成一起“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或许会引发国内外主流媒体的报道;或许会引起国内外著名政客的关注!那时,或许会严重影响政府的“维稳”,或许会给“国家高层领导形象”及“政府形象“带来“巨大的损害”!

恶俗狗维基网站上,对本案有这样的描述:本案是部督“1902136”专案,即中国公安部以公网安(2019)706号《根据将广东“恶俗圈精日群体涉嫌利用公民信息实施网络暴力案列为部督专案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号批复成立的第三代恶俗维基部级督办案件。在指定管辖书中又称本案为:“肖彦锐、郭洪山恶俗圈网络暴力反华组织专案”。在茂南分局侦查期间,佛山市公安局于2019年12月8日另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肖彦锐等人立案侦查,由茂南分局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佛山市公安局,故本案25名犯罪嫌疑人被转到佛山市监视居住或羁押。

支纳维基网站和红岸基金会网站上,有许多政治人物的词条,其中有几个词条是前任国家领导人及政治局委员的词条,有几个词条是现任国家领导人及政治局委员的词条,这些词条内容大多都是在刻意贬低或评击,这些内容可能会影响到阅读者的政治倾向,主要是这个原因,本案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依据上述分析,本案专案组立案的主要目的是:抓恶俗圈内“编辑国家高层领导词条的人”、“精日分子”、“网络暴力反华组织成员”,但这些人员都忌惮国安的抓捕,都隐藏很深或在国外,最终本案专案组没有抓到上述人员,本案抓到的恶俗维基会员大多都没有“涉政行为”、都是构不成犯罪的普通网民!

本案公安专案组结案时,没有抓到一名“反华人员”,根本没有达到立案的目的,却自私自利、欺上瞒下、让我们的孩子成了其“立功“的“炮灰”,恳请调查:本案专案组申请立功时有没有“造假”或“蒙蔽领导”?本案专案组该不该立功?

2019年7月下旬就有本案多名恶俗维基会员指认顾杨阳是恶俗维基网站的掌控者,为什么警方不抓顾杨阳?恶俗狗维基网站上讲顾杨阳被警方抓了又放了,并发布了顾杨阳在逃人员表,如该网站披露内容真实,为什么警方到19年10月中旬才去抓顾杨阳?为什么警方抓了顾杨阳后又释放了他?本案专案组为什么于2020年1月把顾杨阳撤下在逃人员名单?为什么判决书中许多处当事人供述中,用“/////”和“K先生”来代替顾杨阳的名字?法院判决书内容被“谁”操控了?操控判决书内容是不是为了掩饰本案专案组包庇了顾杨阳?恳请调查:背后有没有存在“权钱交易”?

本案的大多孩子,不是因为损害了”国家高层领导及政府”形象而蒙冤,不是因为“反党反华”而蒙冤,不是因为影响了“国家稳定”而蒙冤,而是因为成了本案专案组“邀功”和“立功”的“炮灰”而蒙冤,而是因为成了本案本案组“某些领导包庇本案主犯顾杨阳”的“牺牲品”而蒙冤!所以,有必要立即对欺上瞒下、践踏法律、自私自利、影响国家高层领导形象和政府形象的“本案责任人”立即进行追责

(详细分析见 附文2! )

我们家长一致认为:本案一审法院的审委会成员不会不懂法,是本案专案组“某些领导”以维护“政府形象”和“高层领导形象”为幌子,以涉政涉密案件为理由,本着自私自利的目的,不顾国家的稳定,践踏法律,操控了本案的一审判决!

我们家长一致认为:掌控本案判决结果的“某些领导”,不应该如此没有“政治智慧”、“大局观”和“政治格局”,所以,上级部门有必要立即调查:调查掌控本案专案组的“某些领导”,是不是有“蒙蔽高层领导”、“包庇主犯”和“钱权交易”的重大违纪行为?是不是居心叵测的刻意在“高级黑”?是不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不是打着维护“国家高层领导”形象的幌子,在专门恶意损害“国家高层领导”的形象?

我们家长一致认为:关注本案的高层领导如果了解到本案的真相后,从维稳的角度、从依法治国的角度、从尊重人权的角度,从互联网特性和人性的角度、从包容未成年人和学生的角度、从言论自由的角度、从孩子们错误及其轻微的角度、从本案孩子们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正义打击恶行的角度、从本案孩子们是一腔热血追求国家进步的角度、从本案孩子们造成的危害性和影响力很小的角度、一定不会支持从重处罚本案的恶俗维基会员,一定不会让我们的孩子成为本案专案组“立功”的炮灰,一定不会让我们的孩子成为检察机关掩饰“错误批捕”的牺牲品,一定会要求法院依法公平公正的审理本案,一定会要求“追责”!

当下,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的记忆与存储功能更加全面而真实,现实中演绎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够在历史中留下清晰而深刻的印记!当未来的人们能够自由审视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时,那么,谁应该登上历史的荣誉殿堂,谁又必然被刻入历史耻辱柱,一定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时代的一颗灰

落在我们头上

就是一座山

我们可以不要求追责

我们可以不要求赔偿

我们唯一的要求

就是让我们的孩子

不要继续蒙冤

虽然我们的孩子蒙受了天大的冤屈,但我们这些家长也算是识大体、顾大局的家长了,我们一直理解政府的“维稳”,至今为止一直是通过合法渠道在茂名检察院和法院寄恳请书、寄案件分析书,没有尝试通过舆论去监督本案的公平,也没有通过炒作與情来倒逼本案的公正,也没有向国家高层领导反映本案的真相,只是理想化的寄希望法院的公平和公正,但最终迎来的却是“不可思议”的判决结果!

请领导们理解我们家长的“善良”和当下的“直言不讳”,期盼本案在法律框架下,作出公平、公正的审理!

如果最终判决对我们的孩子处罚不公,我们家长会一直申诉,一直信访!

真相终将会水落石出!历史会忠实的记录下这一切!我们都是见证人!

附文

附文一:对本案判决书“义愤填膺”的案例分析

附文二:本案的大多恶俗维基会员,都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附文三:十位家长联合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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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俗维基与支纳维基冤案救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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